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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三 政 治(第2讲)
【教学内容与目的要求】 教学内容:《政治常识》教材的第一课 我国的国家制度(上) 第一节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教学目的: 认识我国的国家制度,明确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以及我国国家职能的主要内容;认识我国国家制度的优越性,增强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的情感。
具体要求: 1、 知识方面 (1)识记国家制度、国体的含义。 (2)理解国家、国家职能的含义,理解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国体与国家职能的关系;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3)运用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关系的原理阐述我国现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用事实说明现阶段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及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能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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