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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出伪示,着旅师卒长按田造花名册,以实种作准,业户不得挂名收租。……收租度
日者……甚属难过。
——《海虞贼乱记》(咸丰十年十月二十日记)
材料二 伪乡官随派捐以供贼友,各佃户认其租田当自产,故不输租。
——《平贼纪略》(咸丰十一年记无锡事)
材料三 ……伪监军提各乡卒长给田凭,每亩钱三百六十,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农民(即
地主一注)窃喜,陆续完纳。(按:太平天国晚期,一般允许地主收租,但却限制地主的剥
削,并要地主“捐助军饷”。田凭是地主占有土地向佃农收租的法律依据。)
——《庚癸纪略》(同治元年三月)
请回答:
(1)依据上述材料推断,这些史料撰述者的阶级立场如何?依据何在?
(2)依据材料1和材料2回答,为什么“收租度日者……甚属难过”?
(3)材料1与材料3表明太平天国的土地田租制度在实施中前后有所差异,这种差异何在?
为什么后期会出现这种变化?
(4)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天朝田亩制度》实施的结果如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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